非全日制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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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非全日制用工的定义: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二)、特点:
1.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2.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三)、与非全日制用工的相关问题:
1.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2.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3.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四)、非全日制用工对企业的影响:
1.对企业有利的方面:
单位用工成本相对低廉;
用工灵活性较高。
2.对企业不利的方面:
劳动者的工作稳定性较差;
使用的岗位有限。仅适用于辅助性、临时性岗位,不太适用于生产经营一线岗位或重要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