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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奥运会将在北京举行,为了加强养犬管理,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首都市容环境和社会公共秩序,现将今年养犬注册、年检办证工作时间公布如下:
今年养犬办证和年检工作将自2008年5月1日开始至2008年5月31日结束,养犬人必须有合法身份证明,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固定住所且独立居住,住所在禁止养犬区域以外。
公安机关是养犬管理工作的主管机关,全面负责养犬管理工作,未经登记和年检,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养犬。对违反以上规定,未经登记和年检养犬的由公安机关没收其犬,对单位处5000元罚款,对个人处2000元罚款。
养犬应当缴纳管理服务费,每只犬第一年为1000元, 以后每年为500元。
希望广大居民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工作,抓紧时间到东湖派出所办理年检登记手续。
东湖派出所工作时间:8:30——17:30全天办理。
(周六.日不休息,可照常办理)
东湖派出所
2008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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